1. 過繼手續不難,當地民政局就行.
2. GC holder 必須與收養的孩子在中國呆夠兩年(不必連續),才可給她申請移民.你轉公民後的情況不明.
3. 我當時也想幫我侄女來美國,手續齊了,錢也花了.人家變卦了,話裏話外的,好象我圖他們什麽.
4. 一些法律上的事情要和你LG商量好.比方說,將來的遺產她是合法繼承人.你老公的侄女,外甥的就靠邊站了.
5.十幾歲的孩子很難管教,言輕語重的,弄不好出力不討好.看來你和我差不多,是個熱心腸的人.隻想提醒你一句,別為了她壞了你們夫妻的關係.家裏添個人不隻是添雙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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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
-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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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5 postreply
1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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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謝您的會複!
-Hunan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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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5 postreply
19: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