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的建議是,讓對方將錢借給你們,正式打一個借據,你們用你們的名義存入銀行投資一個穩定的基金.借款利率等同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借期 20 年,(可隨時歸還而無需額外費用),日後不論是當事人或是任何合法遺產繼承人可以擔任債主. 你們最終還錢了債,兩不相欠,同時因為是借款而不是收入,你們需要報稅的數字是基金的營收,因此數字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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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了! -lucy2008liu- ♀ (0 bytes) () 02/07/2018 postreply 19:51:19
• 我想不明白,這方法和放自己銀行賬戶內,有什麽區別?加上這麽多案例都是法庭管不了外國財產 -慧惠- ♀ (72 bytes) () 02/07/2018 postreply 21:37:09
• 我大姑姐的意思是如果她要是不在的話的,錢都給我們了。 -lucy2008liu- ♀ (0 bytes) () 02/07/2018 postreply 22:22:01
• 要是你老公明天不在了,大姑姐的錢歸誰? -檸檬椰子汁- ♂ (98 bytes) () 02/08/2018 postreply 05:21:10
• 這筆錢大姑的老公沒有發言權嗎?還是瞞著他們? 如果大姑一家沒意見,你就沒事,有的話, -慧惠- ♀ (60 bytes) () 02/08/2018 postreply 0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