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前夫名下的,算遺產,確實有你女兒的份額,那個可以要,公司未必

就像住在房子裏麵的不一定是房主,房產證上的名字才是房主。公司在侄女名下,她不承認,法律也不承認啊。你要想女兒從公司方麵得好處,可能需要另一種方式取得侄女的同情支持。

我感覺你前夫就是不想給你公司的份額,他在離婚前把所有的名字改成侄女就能看出來。可能一切結束以後再改回來,或者冷靜之後會考慮到女兒,但沒來得及。。。。他是自然死亡嗎? 有沒有做過驗屍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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