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MD 的勞工法,除非這份工作是在州法列出的"額外情況"之外,對方超過 40 小時的部份需要支付加班費,如果你沒有這麼做,你已經違法....
良心說,對員工好一些會有這麼困難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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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要雇主有錢賺才行。假如人家本身就是搖搖欲墜的雇主,應該就難了
-螺絲螺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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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8 postreply
07: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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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賺,就可以讓兼職的每周工作40小時以上而且不給加班費嗎?
-Ju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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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8 postreply
05: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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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針對老貓的對員工好點而下的留言。我從來沒做過小老板,但是看過小老板賺錢不容易
-螺絲螺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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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8 postreply
1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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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知道了。我原本要雇兩人,因為他希望每周多工作一些,看了我得再招一個。
-安分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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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8 postreply
18: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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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說,一個忠實的員工抵得過十個打工仔, 對員工稍微好一些,你得到的絕對比你付出的多...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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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8 postreply
07: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