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2016年三月底被裁員,申請了失業保險。最近接到EDD信件說他們多付我一周的錢,要求退回。
- 最後工作日是3/31/2016。
- 網上申請失業福利是3/27/2016。
- EDD說因為我三月底的最後一周仍然在工作且有收入,那周的福利錢要收回。事實是他們那周雖然有錯誤地算我錢,但第二周算我grace period, 沒有錢,第三周因為和第一周抵消,也沒有錢。所以我總共收到26周的失業福利,並沒有多拿。我的Edd 網上payment 記錄和Bank of America 福利卡的記錄都證實了這一點。
- 我有填寫他們的表格,表示不同意我被多付,解釋了原因,並付上edd網上記錄,bank of America福利卡記錄,那幾個月我的銀行單子,還有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單。
- 結果是我的申辯被打回,EDD仍然堅持我在三月底那周多拿錢,而完全不在乎他們的職員已經在後兩周糾正了之前多付的情況。感覺他們根本沒看我附上的資料。
請問現在怎麽辦?我分別有跟EDD local office, 信上電話聯係過,他們都說不負責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