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這公寓管理有點亂。我記得我以前寫過我的過期的bill 處理

再寫一次。

那是我一個投資房, 有租客的。(2013年已經賣掉了。)

某次收到一封信, 打開一看, 裏麵一個大大的, 紅色“DUE。。。”蓋章。寫的是 有啥一次性付款, 因為沒付,過期三月, 要我付那款項和3個月的罰金。

 

我覺得好冤枉,我真的沒見到那封信過。

我去電郵說明, 還例舉了好幾件我積極配合HOA的管理。

確實, 我平時和HOA的外請的管理人也是很友好的, 參加會議也是表揚他們的工作。

我在電郵中寫, 我不願意付罰款, 但是, 為了配合他們的工作, 我願意付一個月的罰款, 不是三個月。

那管理人說, 她會在下一次HOA會上討論, 後來, 就要求我付款, 沒任何罰款。

 

我想說的是, 樓主最好混進“HOA 委員會“, 或者, 和他們混個臉熟, 事情就會好商量很多。

我上麵寫的實例是因為我混了臉熟而被免去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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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建議樓主聯絡業主委員會 -roughbull- 給 roughbull 發送悄悄話 (340 bytes) () 10/14/2017 postreply 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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