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看過我之前的帖子,所有的細節都在裏麵了。

我基本上是原文講給我的律師聽的,隻不過是翻譯成英文而已。聽完後,我的律師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直接就說,你不需要我的出麵,自己完全可以打贏。

在此需要跟老貓道個歉,他可能是英文非常好,而對我的中文闡述可能理解上有一些出入。以後大家可以把英文的statement也發上來,相信老貓會給出更全麵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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