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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請問:luckycharm2017-10-05 08:31:13

為什麼要租屋的合同是因為房主需要知道你是否包括在這個屋子的租約之中. (房主不一定是房東,有可能是物業公司作為房東),原則上如果你本人不是承租戶,對方也沒有授權您修理,您受傷了就必須由租戶的租用保險(如果您的孩子有買,同時包括租戶的客人受傷...來負責理賠,如果沒有這些,那麼是房主的對於這個房屋的房屋保險理賠,房主本人應該無特定責任

這個問題,"出租房紗窗破了,幫孩子補" 一開始就是錯誤,應該告知房東而不是自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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