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上次給我的諸多建議。上次是生日那天超速,吃了罰單。上庭時間原來是8月,因為有事,寫信申請改期,得到的回複是9月21日上庭。上午10:30出庭,把車在法庭門口停好後,發現諸多警車也陸續停到了街上,警察們拿著文件夾走進法庭。法庭很小很破,裏麵坐了很多人,主要是中東地區的一些黑頭發的毛頭小夥子,還有一些美國人,就我一個穿職業裝的中國大媽,那些警察都進到法庭裏的房間去了。一個警察從裏麵的屋子出來,拿著名單陸續叫人,叫到的進去連一分鍾不到就出來了。叫我進去的時候,發現隻有叫我的警察在那裏,還有在高處坐著的法官,法庭很小。那個警察坐在法官下麵的桌子旁,讓我也坐下。問我是否接受調解,當我聽到沒有points,錢也可以退回來一部分就馬上同意了,連減了多少都沒聽清。隻是跟他確實是否消掉了points,保險會不會漲。他說保險他不清楚,那是保險公司的事情,隻是說points沒有了。然後他就跟法官說接受調解,法官念了一遍就讓我走人了,估計時間也就一分多鍾,前2天收到了法庭的支票退回來45(原來是180),覺得這個結果已經很不錯了。
經過這次事情,我下決心再也不超速了。第一,保證自己和別人的安全,速度慢下來,遇到緊急事件還是有時間處理的。我們這裏的馬路上有很多被撞死的鹿和其他小動物,要是慢下來也許不至於撞死他們。第二,再也不想去法庭了,又耽誤時間又尷尬,保費還要漲。希望大家吸取我的教訓,不要再超速了,現在我改掉了以前總愛超車的習慣,慢慢開車,享受開慢車,享受慢生活,大家也慢下來開車,慢下來生活吧,沒啥著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