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不是理解,我在幫你找反駁的論據

回答: 謝謝理解,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麽辦Jennyj2017-09-24 19:08:14
假設律師的論點是老貓的問題。

我的反駁論點:可以補交管理費,但不應該交罰款和律師費,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是HOA的管理混亂,不是我疏忽大意忘記或者故意拖延。
 
1,HOA把地址做錯了,所有的通知都沒有收到。(我順便問一句:如果買房需要登記前一個住址,說明大家都是如此,為啥隻有你的搞錯了?是不是搬進來以後你應該改一下呢?)
 
2, auto pay的設定一直存在,說明你沒有逃避付款的行為。
 
3,Email的monthly statement雖然金額變了,但並沒有說明這是部分管理費。

另外,你問過HOA,對方一直沒有回複。如果HOA不回複是因為你沒有進一步追問造成的錯誤,那麽你沒有收到通知,為什麽就不是HOA沒有進一步通知的錯誤? 兩個情況相似,憑什麽判斷標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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