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是五年前租的房子

老地址是五年前租的房子,唯一一次填寫老地址是在買新房之前,要登記信息的時候。上次開庭對方律師都跟法官說是地址搞錯,通知沒有送到的。她還是堅持要上trail. 好凶的一個女律師。

現在要怎麽辦?上庭需要請律師嗎?對方一直不同意和解,不同意我們隻交欠款。感覺真是欺負老實人,還有就是欺負中國人。

非常感謝您的回複。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