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的造假是指父母不在還繼續抵稅, 這是嚴重

來源: stp 2005-03-06 23:21:2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stp ] 在 2005-03-11 13:09:3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的違法行為, 人不在美國, 就不符合RA的條件(除非是已經申請並批準了綠卡), 為那麽幾百刀至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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