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Fact witness 和 expert witness的根本區別就是:一個是隻陳述事實,不能闡明觀點(前者)。一個是根據所具有的專業知識來闡述觀點和結論(後者)。
http://forensicpsychologicalcenter.com/2014/01/13/expert-witness-vs-fact-witness/
"目擊者說凶手有金牙。律師來subpoena問情況。當然一五一十的說了。說這個診所沒有給這人做過金牙。"
這個看來是fact witness, 隻陳述事實,不陳述觀點。
“律師橫橫的一定要牙醫出庭。問的問題是,如果這人有金牙,能不能看出痕跡。”
這個看來是需要expert witness來回答。若要上庭來回答或搜集資料來提供給律師,應該可以要收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