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幾十元的是陪審員,樓主問的是作證。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7-06-19 09:28:4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0 bytes)

對不起,證人沒有任何賠償。你是被傳票傳去的,不去警察來抓你。

下次你打官司,也可以一樣傳喚證人。社會公平需要大家盡力。

所有跟帖: 

借來司法部的大棒,給你當頭一擊。 -水中撈月- 給 水中撈月 發送悄悄話 水中撈月 的博客首頁 (288 bytes) () 06/19/2017 postreply 09:38:01

這兒是俺的親身經曆:俺最後沒有去要錢,俺的時間沒有牙醫值錢。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405 bytes) () 06/19/2017 postreply 0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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