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丟了東西,懷疑是鄰居偷的,看見鄰居就覺得像小偷;後來東西找到了,再見鄰居,覺得他一點兒不像小偷。
你沒有任何根據地去問鄰居:我的車是不是被你蹭了? 你不覺得這個聽起來比別人覺得自己窩囊還要尷尬嗎?
從你描述的過程看,中間至少兩個地方都可能被蹭,一個鏟車過來幹活,一個停在單位,而且還有其他你沒有意識到的可能性。
我們這裏,不知道是明文規定還是common sense,靠自己房子一麵的driveway是自己的,對麵的不是,別人可以停。所以那個地方,如果是我,我不會強迫別人不許停。從你畫的圖看,我可能會和鄰居A商量,再往右邊的空隙闊寬,兩家分擔費用,停車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