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這樣的概念

來源: 慧惠 2017-05-01 06:43:0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07 bytes)
美國法律是,繼承房子的cost basis是繼承時候的市價,不是當初的買入價。這叫做stepped-up basis。所以如果你2017年繼承一個2000年死者買入的房子,你的cost basis是2017年的市價,不是2000年的買入價。。如果你當年賣出,基本上賣出和繼承市價是一個價值。法律上沒有增值。

海外10萬美元價值以上的禮物包括遺產,必須填寫3520表申報遺產繼承。這個3520表必須作為附件表和收到遺產當年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1040表一起申報。這個申報不會產生納稅責任,隻是收到遺產後,向稅務當局的一種信息申報。

===

我順便請教你一個問題:這筆錢你計劃怎麽換成美金帶進美國?


所有跟帖: 

感謝你的解答。轉錢據說賣房時要中介開具證明這筆錢是售房所得,然後去有外匯業務 -河濱- 給 河濱 發送悄悄話 (68 bytes) () 05/01/2017 postreply 09:10:17

多謝多謝!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7 postreply 16: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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