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樓下關於ER賬單的帖子,發現這個問題還挺普遍的。 我來分享下我的經驗教訓吧。 我家領導去年在醫院做了個門診手術,我們事先都確認了醫院和主刀醫生都在Network裏麵。 手術完了陸陸續續收到保險的explanation of benefits單,因為我們已經達到當年的deductible and maximum out of pocket,所以想當然認為保險全付了。 沒想到某天突然發現HSA賬戶被扣了三千, 才意識到麻醉師不在network裏。我偷懶把HSA設置為自動付款,所以我連醫生賬單都沒收到,錢就被轉走了。
接下來就開始和保險公司打電話,說明我們是involuntary的,保險不能拒付。保險公司答應把這個treat as an in-network case. 過了幾天,發現保險公司付了3百多,打電話過去,說是這是network價。我於是上網搜解決方法,發現麻省有相關法律:“Under state law, insurers in Massachusetts are required to cover services from out-of-network providers practicing inside in-network facilities with no greater cost-sharing to the patient, where the patient did not have a “reasonable opportunity to choose to have the service performed by a network provider.”
下麵就好辦了,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說明我住麻省,把以上條文念一遍,過幾天保險公司就把剩的2000多塊錢付了。 下一步還得找醫生的accounting office, 從他們那裏把錢退回來又花了一個月,還得把錢再存回HSA賬戶,前後折騰了2個月總算搞定了。
總結出的教訓是:1. 把HSA自動付賬功能關掉。聽保險公司說,如果我沒付賬,他們還可以和醫生negotiate. 2. 當保險公司提出treat as an in-network case時,直接指出據法律他們應該付全款或者和醫生談判。
紐約,新澤西,康州和加州似乎有類似規定,就算沒有的,大家也盡量向州裏相關機構反映,促進立法,否則這種情況防不勝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