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你們倆位一同往生的機會並不會很高,但是你們沒有遺囑,一旦出事之後的麻煩會很大,建議您不要隻看到一些小問題而忽略了真正的問題,至於合適的人選,應該不是大問題,你事實上可以要求你的律師作為執行人.

所有跟帖: 

多謝老貓版主的建議,很有道理。 -swj2000- 給 swj2000 發送悄悄話 swj2000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17:07:49

班長,如果沒有遺囑,但財產賬戶房子啥的都是聯名的,一方往生,另一方會很麻煩嗎?謝謝。 -高筋粉- 給 高筋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17:31:35

等班長回答。我們大部分人貌似都是這種狀態。 -JJGL- 給 JJGL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17:39:05

沒有麻煩,直接拿死亡證把死者除名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檸檬椰子汁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17:59:27

謝謝,那就不麻煩立遺囑了,孩子也大了。 -高筋粉- 給 高筋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18:31:01

做一個簡單的遺囑真正不是很困難的事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20:54:15

謝謝,那我研究一下。 -高筋粉- 給 高筋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17 postreply 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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