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就是這麽說的,不過有個限定條件,有正當理由。不知道具體操作如何。

覺得在管理不嚴,沒有注銷戶口(實際上的雙重國籍)的情況下,應該就是退掉外國國籍就可以了。

已經注銷掉戶口的麻煩些。

另外可能需要經濟擔保,和享用社會福利時有所限製吧。畢竟現在社保醫保連國內都還未做到完全聯網,轉移起來各地政策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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