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進入法律程序,一判,學校輸,學校appeal,再輸,就是不執行判決。兩年過去了,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可是這位同事律師費用超過三萬,學校律師費用是tax money。 三萬贏了官司,卻沒有得到任何實質利益。而且,孩子遭到某些不公平待遇,最終,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到另一個學區租了房子自己住,從此孩子在那裏上學。根據事件性質, 一般講,學校會在學生畢業前取消不良記錄,不會影響大學錄取。
一個美國朋友的事。因為跳級聽課的事和學校有衝突。告了學校,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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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你這麽說,也是存在風險的
-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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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2017 postreply
17: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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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輸還是贏都是在挑戰它們的權力。你要想好,打官司就是個勞民傷財的事,你受得了那壓力嗎?一個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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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2017 postreply
19: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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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學區轉學對孩子的傷害也大,還有一年就畢業了
-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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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2017 postreply
2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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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情都是相對的。 權衡一下留下來的利弊和轉學的利弊,就知道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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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17 postreply
03: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