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前我的餐館的2塊玻璃被打破,然後小偷又將玻璃後的薄牆踢塌,進如餐館,幸好可能是警報把他嚇跑了。
警察來後,我們估計損失有3500,牆上的水管破後,將地毯淹了。
我的BAR TENDER說可以報有酒被盜價值$450。向保險公司CLAIM後,ADJUSTER說需要有舊的進貨單,可是我們沒有那麽多那種酒的進貨單,我想可能不能虛報了.
另外,ADJUSTER說,如果我們沒有額外投保玻璃,玻璃他們是不陪的,這我得看看當時的保險合同. 不知道LANDLOAD是否有義務複雜我們的魄力損失?不會就讓我自己掏這玻璃錢吧?
ADJUSTER讓我們自己(他也可以推薦)找GENERAL CONTRACTOR先來做估價,看修理這些要多少錢,如果他們(保險公司)同意,是否會先將錢付給我們>?還是我們要修了以後實報實銷? ADJUSTER會不會需要GENERAL CONTRACTOR必須有LICENSE?
如果我找個朋友(有LICENSE)高沽修理費,是否會有麻煩?
哪位有這方麵經驗???我請您吃飯:-)
餐館被BREAKIN,是否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提前負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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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nk twice -autumnmoon- ♀ (176 bytes) () 12/04/2003 postreply 2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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