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我自己覺得她吃虧在於第一次谘詢懶的說清楚,老貓檸檬的主意對她過枉矯正了

她腦子裏就是‘告告告’,然後檸檬老貓就把‘告’的過程給她。好比我要自殺,專家把專業自殺方式給我,不問問我為啥自殺。

管理公司在她盡快補清楚費用以後其實馬上調整她的賬戶,而且還沒有late fee糾紛。但因為處於collection狀態,需要和律師解決問題。清楚問題以後這個律師把她付的800又還給她。她如果能夠當初無助的時候好好看一下管理法規,應該不需要花1000請另一個律師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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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她那$1000真的白花了。 -goingplace- 給 goingplace 發送悄悄話 goingplace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3/2016 postreply 07: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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