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房子要出租。現在有個申請人,40來歲。說是要租房子。他是一個保險公司的經理,年收入15萬,獎金3萬。之前有自己的房子,賣了。信用分730。他是主申請人。問題是他父母作為合租人。是老墨。隻有退休社會保險金,一個月2000塊。主申請人說他父母把錢借給自己舅舅,結果錢沒有被歸還。他父母再3,4年前申請了破產。主申請人說他父母會先住進來,他本人要等公司同意他一周2,3天在家上班後搬進來。主申請人說他負責付房租。
我身新房東,沒有經驗。大家說把房子租給他們我有風險嗎?如果主申請人一直不搬進來,如果他們不付租金了,我能讓他父母走人嗎?
謝謝大家。
合租人申請過破產對房東有風險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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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人共同為租金負責,你應該盯牢兒子就可以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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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16 postreply
10: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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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複
-LaVerne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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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016 postreply
1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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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就沒有其他人可以選擇嗎?又不是僅此一家。為什麽不多看幾個再決定呢?
-曉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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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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