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俠,先謝謝你們的時間,
事情是這樣的:上個月的我和LA Fitness 簽了一個個人訓練合同,一年的,$1600左右,因為各種原因第2天就決定要取消這個合同,第2天還是第3天我去了我有年卡,那裏的小姐告訴我隻有那個簽合同的人才可以取消的,他沒有上班。星期一打電話聯係到那人說沒有時間,又打電話留言沒有回,其中電話裏告訴他是有時間限製的,他都說他會I'll take care of it, 至此都是在5天的範圍內的,合同的取消期是5天,本人因為法律意社不強非常相信這個人,工作又忙沒有盯著不放,等約到他已經是5天以後了,這是合同上的期限,他就說電腦不讓他取消是因為過了5天,他說他會打電話給主公司讓我放心,又說I'll take care of it,我就覺得沒有事了,第一次收錢是8-25-16 就是簽合同的後一天,等9-26-16我銀行賬戶又被劃錢了我才又想起來這事,再去找他,他說最好的結果就是buy out, 我付一半就是$800,我就非常生氣找他們經理,經理不管讓我找當事人,當然就沒有結果。
我現在想去小額法庭,希望得到你們的建議和幫忙,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