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謝謝老貓的回複,很有幫助. 我下周約了律師。保額低是個教訓,加拿大左拐車爬行的習慣也不適合美國。剛來加拿大他還考過了路試想當教車師傅的。老公說自己去麵對訴訟方,要求所有的發票看看對方都查了啥,他認為是訛詐,因為當時氣囊彈出了,對方沒見到任何擦傷,對方的保險公司也付部分費用給我們修車了。對方有一條是not enjoy the life,其實老公車禍後也是憂鬱,去年九月份我請假去陪他就和同事說老公不開心悲觀厭世,現在有需要酒精才能入睡的趨勢。我們會請律師,希望有個可以接受的結果,實在不行就回加拿大,也許不得不回中國去了,也是命中注定。
律師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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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not enjoy the life”, 就是有點要“訛詐”的意思了。有專精車禍的律師,保險公司也經常對付這種“訛詐”的
-West-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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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16 postreply
1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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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保險公司也付部分費用給我們修車了”;如果雙方都有錯,不是各修個的車嗎?你們是互付對方?
-West-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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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2016 postreply
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