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在哪個州,無法知道你是否可以書麵抗辯(written declaration).
你不要盲目為自己辯解,想想別人(警察法官)如何看。
(1)你住在附近N年,所以你所謂的新路,別人看來並不應該新。這如何為自己腦袋裏麵的“新”作證,來辯解別人認為你應該知道道路的證據?而且,即使是新路,你就可以違規嗎?基本上沒戲。
(2)如果你的辯解是“沒看見路標。因為路標在馬路右側,一個路標還被樹枝擋住了,左前方路邊也有一個,光注意對麵的車,也沒看見。” 這個辯解實際上是認罪。因為你承認“左前方路邊也有一個,光注意對麵的車,也沒看見。”
(3)你的辯解不能致使你無罪,但是可能會讓法官會酌情給你減輕罰金。但是,出庭是要付出庭費的,不知道你們本地多少,我們這裏60元,所以你要看你的罰單上總共多少錢,可能減多少錢,再加上出庭費,看看值不值得。
總之,你覺得委屈,但是在我看來你還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