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被別人告25萬而我的保險隻有2萬5所以保險公司“建議”我找另外的律師。通過和律師談我相信那人能拿到超過2萬5的機會是零我就沒有找(雇)另外的律師。因為整個過程是很長中間有很多步驟。我的想法是先讓保險公司的律師和他們打官司如果發現一定要超過2萬5的時候我再找另外的律師。後來對方撤訴。
我的建議是先去找律師談。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免費”的機會。和三個律師談過後你就可以在這裏給別人提建議了。這案子對我們小民百姓是一個天大的事但在律師看起來是一項日常工作。我的意思是說這案子沒有什麽特別的竅門和絕招,所以律師在一開始就知道該怎麽做也知道結果是什麽沒有必要瞞你什麽。當然應該去律師辦公室一方麵律師很可能不接收電話談而且你對律師的“察言觀色”也是很重要的。希望能把結果貼出來。
我認為應該找當地的律師一方麵有執照問題另外如果律師需要去現場也會便宜的多。另外car accident的律師一般都強調有personal injury是因為這裏麵的竅門和賺頭最大。你應該感到幸運當時屋子裏麵沒有人。否則就更麻煩了。
盡可能的放鬆和保持正常的生活!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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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已被 [ usotter ] 在 2004-02-03 07:43:1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