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貓瞭解的不錯,這不是一個正式的庭訊,這應該是一個勞工局主導的聽證會
工人在當地勞工局提出訴願,所以招開聽證會來決定這個訴願是否成立,在聽證會中雖然大部份的進行程序的 rule 是依據一般民事法律訴訟程序,但是並不是如正式庭訊那麼嚴格, 同時 (這是老貓的猜想), 對方當事人有可能通知了主持這個聽證會的官方代表.....總之,問題不是在於對方遲到,而是之後當官方重新安排聽證會時,樓主的反應(不是說樓主的要求不合理,隻是不合時宜)可能激怒了主持這個聽證會的官方代表,這可能是問題的所在.....
這是為什麼,老貓建議樓主專心處理這個工人的訴願案件,不要因為小事忽略了全局...
有完沒完,不懂就不要胡說....
所有跟帖:
• 這不是不懂所以請教你嘛,嘿嘿。他這兒法官為什麽又允許對方遲到呢?另外問個題外話,請問老貓您跟同資質的白人比,官司的勝訴率是高還是 -封泥巴- ♂ (0 bytes) () 09/17/2016 postreply 16:52:50
• 您自己去討論,老貓沒有時間.....(不過您還是想想您自己的案件為妙...) -單身老貓- ♂ (0 bytes) () 09/17/2016 postreply 17: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