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關於交通事故的問題。

去年某天下班的時候在高速上遇到高峰期,不小心刮蹭了前麵的車子。那個老墨衝下來用各種難聽的字眼把我罵得狗血淋頭。雖然對方車子基本看不到刮痕,但因為是自己的錯,我也沒有回嘴,隻是一個勁道歉。後來互留了對方的保險資料和駕照信息。再後來的事情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也不過問。剛剛這個人雇了個人給我遞送法院傳票,要我出庭,說我欠他10000刀醫療費。看來是碰上碰瓷的了。頭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該怎麽辦。我是該請律師還是讓我的保險公司出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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