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對方行使作為母親的權力”,不是搶小孩,是女方根本不要不管。一周有兩天探視的責任也常常不來。來了小孩也不要走。
對地,“婚姻出問題絕對不是一方之過”。二人之間到底怎麽回事,外人無從得知,我看他們自己也說不清道不明。但我的同情心來自於誰對小孩負責。總是先見為主的是男方外遇,母親愛小孩。但這列不是。
“特別是你有工作,有地方住,所以不需要將自己描述的太慘,博取同情”;
女方是結婚辦身分生活都是靠男方。但10生了兩個小孩,也是想過日子的吧。
工作是要做都有,不想做的就沒有。男方沒錢,有一房。CA近10年房子增值可觀。但不出手是沒錢的。出手男方唯一的一點東西就沒了。男方平時靠裝修,還loan養小孩(很盡責的送這個班那個班), 也是入不付出的很吃力。
“隻有拖,因為對方的姿色有限時”;女方比較喜歡吃喝玩樂。女方跟新男友在一起,那位也沒打算結婚。人也不怕拖。
“願賭服˙輸”;沒辦法也隻有認輸出血認宰了。辛辛苦苦做牛馬,為他人做嫁衣裳。
男女一樣,遇人不淑,自己的錯。謝老貓的回複。
親愛的老貓,真是會罵人。“你你你”, 真的不是我, 是幫我做房屋修理的師傅。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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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輸呀,不是有倆個孩子麽。多簡單的一個case 呀又無孩子糾紛,房子一分為二孩子歸男方,女方付撫養費不就完了嗎
-像龜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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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16 postreply
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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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付撫養費不就完了嗎“?那是就簡單了,完了。但兔子裝龜. 女方實際有收入,但賬麵上沒有。IRS 那沒有。
-West-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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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16 postreply
1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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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說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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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16 postreply
14: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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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典型搬運工吧
-tgmomt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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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16 postreply
16: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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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還不如做糖爸,每月幾千固定支出,想換就換。
-jalap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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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6 postreply
08: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