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單身老貓.不好意思,去了外地一趟,回帖晚了,請原諒.公司答應給我辦H-1,我去年7月就把材料給他們了,但他們一直敷衍我,最後發現沒辦.好在我做了二手準備,通過朋友的公司辦了H-1,但是原來的公司不知道.我和公司簽有合同,其中有一條是如果我辭職或者公司解雇我,都要提前15天通知對方.我提前20多天就問了他們給我辦H-1了沒有.他們說沒辦,但要我自己想辦法解決身份,同時非法給他們工作.我當然不會同意.我的OPT一月到期,他們很清楚.所以從一開始他們就知道我隻能工作到一月底.在經過一個星期的交涉之後,最後,我正式通過EMAIL 告訴他們由於他們沒有和我辦H-1,所以某月某日之後我不能為他們工作了.我給他們發EMAIL的日期距離我離開的日期沒有15天.所以他們說我違反合同,因此致使他們不能從我工作的公司拿到錢.他們不但不給我發最後一個月的工資,還威脅我要我賠償他們所有的損失(如果他們最後不能從我工作的公司拿到錢的話).
公司說給我辦H-1沒有在合同中寫下,隻有口頭協定,但我有7月份給他們材料的證據.另外,我工作的公司不給他們錢與我無關,是別的原因.我離開他們並不是我的錯,相反是他們的失誤致使我不能繼續為他們工作.另外,我並不是辭職,公司也不是開除我,所以我認為我的情況不適用這個合同.不知我的這個想法有無不妥之處?
我並不想真正上法庭,隻是想如何能有效地嚇唬他們,讓他們能把工資盡快給我就行了.
謝謝老貓!
公司說給我辦H-1沒有在合同中寫下,隻有口頭協定,但我有7月份給他們材料的證據.另外,我工作的公司不給他們錢與我無關,是別的原因.我離開他們並不是我的錯,相反是他們的失誤致使我不能繼續為他們工作.另外,我並不是辭職,公司也不是開除我,所以我認為我的情況不適用這個合同.不知我的這個想法有無不妥之處?
我並不想真正上法庭,隻是想如何能有效地嚇唬他們,讓他們能把工資盡快給我就行了.
謝謝老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