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求助貼:
http://bbs.wenxuecity.com/law/203784.html
得到大家的建議後,通過導購的微信直接跟珠寶店老板交涉,其間珠寶店老板各種借口,各種口氣強硬,甚至試探我是不是懂英文等等。
我始終堅持退貨要求,給他看了Navada州的消費者保護部門投訴網址(謝謝檸檬老師提供), 暗示還會投訴其他相關部門,並拒絕直接電話交流,因為我不願意他借此了解我的個人信息,造成後患。。。
他一點點讓步:
(1) 1700+1900=3600的store credit
(2) 退3600現金
(3) 退4000現金,鐲子寄回才退款。
他強調這是final offer,此時我提出他退款5000, 鐲子不用寄回(因為擔心郵寄退貨他又出幺蛾子),或者原價退款4600+3800=8400, 他先退60%款,鐲子寄到再退餘款。
他不同意,我親戚也覺得假鐲子不值錢,不想保留,於是繼續交涉,他繼續讓步。。。
(4) 退5000現金,先退50%,鐲子寄到再退餘款。
(5) 退6000現金,先退4000, 鐲子到了後再退兩千。
至此,我親戚已經心理疲憊,覺得能拿回這麽多就很滿意了。我本來希望她再堅持一下,爭取進一步降低損失,但她不想再折騰了,於是我們表示接受這個條件。
達成協議後,他又找借口拖了幾天,不立刻退說好的4000,其間我又一次警告,如果9/1收不到退款,就隻好走投訴的路。。。9/1他提供退款收據,又過兩天款到賬了。
下麵就是等鐲子到後,再退2000,我想既然他已經退了4000,後麵這兩千不應該有問題了吧,否則我們收不到餘款,還是會投訴,那他不是白退4000了。現在隻有先等等看了。
感謝大家熱心幫助,有你們出謀劃策,得到比較滿意的結果,你們太給力了! 也替我親戚誠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