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麽覺得你和我說的不是一回事兒呢。

本帖於 2016-08-31 09:50:00 時間, 由版主 廢話多多 編輯
回答: 有些事情是這樣的慧惠2016-08-31 06:01:20

1. 我說的本能是把對方推出去,而不是打到滿臉是血。

2. 隻要一拳打到鼻子上,馬上滿臉是血。別說打了,就是自己碰一下都可能鼻血花花的流。滿臉是血不能作為暴力程度的標準。

3. 心理谘詢,習武,都是幫助孩子控製自己,增強自信心的措施。

4. 找律師不一定是打官司,就好像看醫生不一定要動手術一樣。問明白各種可能性和應對方法,心裏有底。你大概沒看到我原帖裏說的和律師商量著辦,也沒看到我說找律師的目的是保護孩子,而不是懲罰學校和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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