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此事沒有進入刑事案件。校長沒有報警,挨打得出血的男孩也沒有報警,你們還要怎麽樣?不管你孩子怎麽說,你孩子沒有傷,對方不僅僅自己有傷,背後還有幾個朋友做證人,如果對方真要告你,你孩子吃不了兜著走。你們要客觀地認識到旁人會怎麽看。
第二,既然沒有刑事案件,學校裏麵總要對家長有個交代。否則對方家長答應嗎?各打五十大板,停課三天,隻有處分記錄,沒有刑事記錄,校長已經很仁慈了。還是要考慮這個事情如果公事公辦,不管你兒子怎麽覺得被bully,你兒子都有更大的麻煩。
第三,如果你擔心以後被找麻煩,那麽要麽轉學,要麽主動和人家家長聯係,化敵為友。萬萬不可再打架。孫子曰,不戰而屈人之兵,這個道理要和兒子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