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工作上的失誤,訴訟法律,你以後不要再在那裏混飯吃了。
如果我是你,先搞清楚為什麽去年沒放你的名字,秘書承認她忘記了?那她是不能幫你更正(比如害怕老板知道她犯錯誤,比如HR沒有一年的payroll adjustment, etc....) 還是不願意幫你。另外問一下老板這種事情的解決辦法。
如果規則上完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就不要再逼他們了,我覺得你可以考慮吃點兒虧,去年的漲幅不要了(3%拿到手裏的現金真的沒有多少),但把這個hint給所有當事人,有點兒人情味的都會知道欠了你一份,以後有什麽好事,人家可能首先會想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