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ery,是指打人,一定要有身體接觸。
assault,是攻擊人。是指行為讓對方感到你要攻擊他,不需要有身體接觸,當然也可以身體接觸。
比如說,你在對方背後在他看不到你的時候打他,是打人,不是攻擊人,因為攻擊罪需要對方感覺到你要攻擊他。隻是battery,不是assault。
你在站在對方麵前扇他耳光,即使沒有扇到,也是攻擊,因為對方感覺到你要攻擊他,對方有了畏懼感。也是assault。
所以,不管你是舉手,握拳,還是拿槍,隻要是嚇唬對方,一般都assault都成立。懷孕不是借口。社會不能允許每個人都上街做出扇耳光的姿勢,也不能允許每個人都拿槍指著別人,我們不能說“我沒有扇下去,我沒有扣扳機,所以沒有傷害,沒有犯罪“。行為恐嚇也是罪。
打人的辯護,可以是正當防衛。但是法律上很清楚,罵人不是assault,對方沒有assault你,你不可能是正當防衛。很可惜商家錄像上沒有錄音。
你的案件的關鍵,是在細節,對方為什麽罵你,你為什麽被惱怒,你沒有細說,而且細節你也不應該網上公開說,而是應該和你的律師悄悄說,律師有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