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付不出龐大的醫療費用.,(不論是自付或是對方保險公司支付),醫院能夠提供的免費醫療不可能永遠持續. 這是問題的重點 所以錢是關鍵, 所以不論你多熱心,找不到錢都是白搭,事實上你所說的兩個所謂"性命堪憂"的問題,前者可以買到 home care 的機器大約在 $300 - $500 之間,後者 as long as 保持患者不脫水,應該可以逐步控製,事實上家屬與醫院可以協調如何建立一個"home care",華府如果你找專業每天幫忙一兩個鐘點大約需要 $30 - $60 每小時,或是 $300 - $500 一個工作天,所以沒有錯是一筆花費,但是不是說完全沒有方式來處理 (同時大巴公司的保險並不是說不付錢,隻是付的不是足夠 24 小時住院,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一切有規定,所以對方照本辦事,你與家屬除了麵對現實想法處理,又能如何?
最後老貓隻能說,看在骨肉之情,同胞有事,去幫忙是很好,但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度,同時法律上這事,醫院與保險公司所做的並沒有錯,所以,不宜與其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