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當事人本身除非是美國公民,這種非婚姻關係所產生的問題,特別是當事人不在美國,這個女孩所麵對的問題,美方法院根本沒有管轄權. 至於中國,所謂的"法律製度"根本就是一個笑話,至於你自己,可否請您管好自己的事,就算是真正活得不來勁,非要管別人的事,來此諮詢,也不需要如此咄咄逼人. 至少"言論自由"在這個國家是真正的東東....
法律上要如何處理根本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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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嗬嗬,老貓這麽咄咄逼人,是不是嫌我前麵說的話太"言論自由"了 -houston閑人- ♂ (0 bytes) () 07/31/2016 postreply 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