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個像是兩種情況的可能,1. 天津同學本來自己要買房,為了幫助河南同學,用河南同學名義買而已,那當然所有的損失和收益都

歸天津同學。

2. 錢是天津同學借給河南同學買房的,那樣屬於借貸關係,收益與天津同學無關,但是河南同學應該付利息,看著同學關係上年息百分之五起碼。

估計兩邊當初沒有什麽書麵協議,所以有點說不清了。但是無論如何河南同學隻還本金是不對的。

可以看看房子一直是誰住的,如果是天津同學住,自然就不是借貸關係了。如果空關著的,就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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