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可以確定是法院已經撤訴了嗎?

1)本來是要在刑事庭審判的, 後改在民事交通庭。

2) 我當時聽宣判, 是撤訴, 但不知我搞清楚沒有。是不是隻是suspend? 等一年和平令到期後, 再結案? 但我父親是當庭釋放的,我沒有交任何保釋金。 如果是suspend的話, 是不是仍在指控中, 如果出來, 還需保釋?

3) 我父親被捕在警察局有按手印拍照, 移民局能否查到改記錄? 另外, 我父親會不會留有被指控的記錄?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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