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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九個州是使用 community property 製,所以基本上在離婚時,雙方的婚後財產與債務是均分,其餘的州是採用共同分擔製,如果當事人能夠證明這是前夫"花天酒地"所為,有可能可以說服法官考慮判決對方需要完全負責這個債務,然而舉證的責任在當事人,所以除非當事人能夠提供相當清楚的花銷明細,光憑懷疑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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