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海關較真兒,因為他們有權給你定“理論上”無法解釋的罪名

我因為總出國,和海關打交道真的很多。聽到過的,見到過的也不少。一點很明確:“不要和海關較真!”

我自己的親身經曆啊,不一定有說服力。

我綠卡去年年末過期了並提前申請了新卡,大部分環節都辦理了,隻等卡了。但USCIS因為case過多不能立刻給我發卡,隻是給了我一封信說明我獲得1年延期,在此期間可以工作和旅行。我拿著舊卡和這封信出國了。回來就被海關搞到“小黑屋”一頓盤問。我想辯論我有那封官方的信,結果官員都不容我說話並威脅說她可以讓我立刻坐飛機回去....她的理由是海關不認可那封信,我要去federal building申請個stamp。她破例讓我入境了,也沒解釋什麽stamp。

我回家後就給USCIS谘詢並確認舊卡和那封信是有效的。我又和CBP聯係谘詢,結果沒得到任何回執信息。

Anyhow,我拿著舊卡和那封信又出國了。這次順利回來沒有任何問題。That's said,海關可以不講道理的,老百姓是沒有辯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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