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未申報IRS6年的EMPLOYER TAX,被罰.現在帳目至少還欠IRS很大金額.IRS對他們銀行帳號嚴控.那是CORPORATION.
2.對方說準備申請破產,然後把他公司的名字和ASSET以低於100元賣給我老公,客戶也免費轉讓給我老公.
3. 我老公以他的ASSET和原地址想重新開始一個公司,名字和電話不變.
4.我們才開始,還沒作任何實際上法律意義的轉讓,隻是老公已開始PART TIME為那公司作項目了.也已投了錢進去.我知道對很多人來說,這很蠢,我也力勸過,沒用.
我有一個問題,
他朋友說IRS肯定不會追到我們新的公司,追的是他.我懷疑.我知道欠IRS的款是不會因為破產申請而DISCHARGE的,他那些所謂的ASSET很可能會被追回,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