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律師,說明想打官司,說話表達方式需要更聰明些

本帖於 2016-06-04 16:00:1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慧惠 編輯
回答: 求助老貓!sillygoose062016-06-03 22:03:28

比如為了孩子,需要住比較好的區,或者長大之前暫時不搬家,因為不想讓孩子在爸爸離開以後,又換到一個陌生的環境。。。

“工資低,付不起房貸。。。”不是一個離婚後必須的條件。法壇以前算過法定的child support,基本就是一個生活費的標準。

論壇左邊第一個分類就是離婚,置頂有老貓寫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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