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問題,她這番話連我都說服不了。我和jingxi02的想法一樣,在事故發生的時候

對方已經完成超車,她屬於追尾,不管對方是不是之前違規。

我昨天準備下高速前換道匆忙,惹惱了後麵的一個人,他加速衝到我前麵,然後近距離別我的車。我當時下意識往旁邊躲了一下,因為速度非常快,差點兒撞到牆上。如果我真的出事,找不到凶手的,我也隻能警告自己,以後開車更禮貌些。

她的眼睛不看前麵就敢踩油門。。。實在想試試法庭辯解,就別提什麽左看右看之類的話,用對方違規超車造成她來不及踩刹車吧,反正對方也確實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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