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前體檢時(新澤西)醫生寫了驗血單子,讓我持單子去某醫檢機構(QUEST)驗血,當時也出示了保險卡.誰知幾個月後QUEST寄BILL給我,向我要$170的檢查費.我很奇怪他們不是有我的醫療保險卡了,怎麽向我要錢,就給他們打電話,答複是讓我再把我的卡FAX過去,我FAX了,然後就沒消息了,我以為這事結了.
誰知又過了幾個月,他們又寄給我同樣的帳單,不說任何原因,就是要那$170,我沒理,他們又寄了一次,我也沒理.今天,居然收到他們委托討債公司給我的信,限我30天內回複,或者付錢,或者寫書麵的DISPUTE.
請問我該怎麽做?我覺得這是他們和我保險公司之間的事,他們至少應該出示和保險公司的往來記錄,證明他們為什麽沒有收到錢(我注意到他們把我的FIRST NAME中加了一個空格,也許根據這個錯名字,保險公司根本沒找到記錄).討債公司可以任意向信用機構降低我的CREDIT嗎?
願討良策,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