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可以在法官限定的日期,即5月20日,可以請他的roommates寫書麵證詞,證明他仍然主在那裏。或者,我也可以直接敲門,隻要roommmate給我開門,就不算非法闖入,我可以照相作為證據。呈送法庭及sheriff department
2) 這個案子將重新被“unsealed", 那麽法庭驅逐的記錄將會一直跟隨他數年。
3) 我可以有權向法庭重新申請開庭,索賠之前協議中已經放棄的租客所拖欠的租金
我這個案子沒有正式聘請律師(因為非常昂貴),但之前自己在網上查了完整的驅逐程序,包括5days notice, 去法庭file case, 如果請spefific processing agent送件,也向律師付費簡短谘詢確認過程序。但其實整個過程,主要是自己摸索行動,走一步看一步。芝加哥是一個完全偏向租客的城市,每一位房東都會麵臨專業賴租客,利欲熏心的租客律師,帶有租客保護偏向性的法官的層層挑戰。我們雖然是損失的一方,我們也相信正義,但是,職業騙子就是會鑽法律的空子,所以在芝加哥,一旦出現賴賬,房東在金錢上在所難免。但是通過這個案子,也讓我學習到更多相關的法律常識,讓我們今後在租賃過程中,盡量做到周全無誤。我之前來法壇的目的,第一是向這裏有經驗的朋友請教法律相關常識,希望能盡可能順利地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讓自己今後能不斷進步。第二是分享我遇到的經曆,讓這裏的房東朋友,尤其是新的房東朋友,能預先了解這一行潛在的陷阱(尤其在大芝加哥地區),並提早做好防範。我特此真誠感激之前為我提供過意見和建議的熱心朋友們。人在他鄉,同胞們互相幫助是彌足珍貴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