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文太長,我也沒好好看,不知道是不是有誤解。
為什麽不理解呢? 法律分配財產又不是看人品,大哥再爛,也有繼承權,所以才這麽凶啊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6-04-24 09:14:0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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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這麽凶是因為要多分。完全不管繼承法。同時指責公證處做假證。 -遠方道友- ♂ (0 bytes) () 04/26/2016 postreply 19: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