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轄區
(city 是 city 管). city 與 city 之間是 county 管, 州際道路是有州法管....
你的情況,在 city 之內違規應該是第一張罰單 (這是 city 法院), city 與 city 之間, 是第二張罰單 (這是 county 法院),開單的應該是州警或是 county 的警官,所以在上述兩個區域內都有管轄權. 同時依據您的描述,當事人是在短拒離之內加速,減速,再加速 (可能剛好越過 city 與 county 的界限,所以吃了兩張不同法院的罰單,同時有可能是因為每一次越過限速,開單的警官計算為是單一違規事件. 所以是兩張罰單,總之,找個好律師,看看是否有可能打掉 city 的罰單,直接在 county 法院認罪....
同時請不要再來與老貓糾纏 1, 2, 3, 4... 老貓沒有時間與耐性一條一條發文與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