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你自己也說,“保險公司的人也告訴我,他不應該打電話給我,保險公司會出麵處理。” 你完全可以不理對方個人給你的私人通訊。如果對方保險公司聯係你,你告訴他們去和你的保險公司聯係。你買保險就是要保險公司來處理這個事情。
至於他不認責任,不幹你的事情。殺人犯也不認罪,並不影響法院判他有罪。肇事者有權利給自己辯護,但是最後誰有錯誤,還是那句話,你買保險就是要保險公司來處理這個事情。
二
這本來是很簡單的事情,我要多說幾句,因為我覺得你的思想方式是典型的感性方式。就是即使自己知道理性規則,還是控製不住自己的感覺。隻要對方一來纏你,你就忍不住發愁,電話一響你還一定要接,為什麽不能把他的號碼封閉住呢? 為什麽不能告訴他不要來糾纏你呢?
有人說女人比較重感情和個人言語互動,不大善於運用抽象概念。這顯然是過於籠統。而且這個也不是缺點,但是如果你是這類人,自己要多控製感情,多想想歸根到底處理問題的規矩底線是什麽,這樣處理問題會得手一些。